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用途******办公室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公安局黑城子公安检查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
******有限公司
******公安局黑城子公安检查站(2021-H21 地块)位于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调查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1′56.35″,北纬41°56′31.63″,南、西、北三侧均为空地,东侧紧邻X304县道。占地面积为8******************人民政******公安局黑城子公安检查站项目建设用地,地块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A1)。
经调查,地块内及地块相邻范围内不存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污染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公安局黑城子公安检查站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居民、建设单位等,调查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包布和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