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北门安置小区-文潭山水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及答疑(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2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建阳区北门安置小区-文潭山水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002,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及答疑修正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修正:
1、原招标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正为:(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现修正为: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2人,一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另一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原招标文件的计划开竣工时间修正为:总工期9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05-09,计划竣工时间2027-12-25。
4、原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现修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1-24 08:2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npztb/)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5、原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中3.项目管理机构的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为:承担建筑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6、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三、其他资料(资格文件),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现修正为: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实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备注:以上内容招标文件有涉及到的同步修正。
关于招标文件的答疑:
序号 | 投标人的提问 | 提问答复 |
1 | 计划竣工日期2018-10-10是否有误?总工期96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5-05-09,计划竣工应为2027-09-26? |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第3点。 |
2 | 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请招标人修正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 |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3 |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未相应修改完整,请修改对应内容:“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和“注: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 |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第6点。 |
4 | 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不需提供模拟清单,是否删除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已标价模拟清单”节点?否则无法生成投标文件。 | 回复:可以删除。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pztb/)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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