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至2026年110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提供南昌市辖内(含县域)32家网点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至2026年110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
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5万元(两年)
专家1论证意见
南昌同城110维保合同时间不足,为保证南昌分行同城网点业务正常开展,于1月7日和1月20日两次挂网公开招标,两次均因有1家公司报名导致流标。
******银行南昌分行采购管理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五点,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的应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供产商参与的且再次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需要的。
根据上述,所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张国旺
职 称
采购人代表
专家2论证意见
该项目分别于******有限公司报名导致流标,根据公司采购制度“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符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的,应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仍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的,且再次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需要。”******银行南昌分行采购管理细则第二十五条(五)款)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徐国宝
高讲
专家3论证意见
该项目分别于************银行南昌分行采管理细则(203年修订版)第二十五条第5点的规定,该项目可以要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王玲
教授
结论: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谭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袁锋/万文彪/谭春/冯林明/陈新安(招标师)/徐良华(招标师)
2025年2月12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