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1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2号路)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7-1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2号路)答疑及补遗(一)相关条款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招标工程量清单道路工程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列有“临时保通便道”的技术措施工程量清单项,是否与安全文明施工费重复?请招标人明确。
答: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2:招标文件第6.3.1.7 条“投标报价同一单位工程中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为同一工程类别且招标限价相同的其综合单价必须相同,否则结算时按就低原则处理。”鉴于上述内容,如果上述内容均相同,但计量单位不同,是否属于综合单价报价必须相同的这种情况,请招标人明确。
答: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3:招标文件第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11)承包人未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或更换关键施工设备的违约责任:按 (5000~50000)元/台·次支付违约金。"现场使用的施工设备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有利于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和进度而及时进行优化,建议招标人删除此条违约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合同条款第10.4.1.3的第5条“按 1、2、3、4 条的组价原则组价后,按投标报价与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根据龙兴区域以往的低价标项目,变更估价原则中认质核价的材料和设备均未参与下浮。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变更组价时,认质核价的材料和设备不参与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土地自平衡管理服务费标准为20元/立方米,列入暂估价:不参与竞争报价。投标人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协议,并以预缴纳的方式一次性缴清本项目所有土石方自平衡管理服务费。请招标人明确结算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答:土地自平衡管理服务费结算事宜以进场后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问题6、关于绿化养护期,招标文件描述管护期为2年,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养护期为1年,相互矛盾,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7、需要配资产吗
答:本项目不涉及,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综合标还是低价标
答:本项目招标采用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问题9、清单价格什么时候出来
答:清单价格同本次补遗发布,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10、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填写内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内容填写”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均可。
二、补遗: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5元(大写:贰仟捌佰伍拾玖万贰仟叁佰陆拾壹元陆角伍分),(其中: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51(大写:壹佰壹拾壹万贰仟伍佰伍拾元伍角壹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750911.15元(大写:柒拾伍万零玖佰壹拾壹元壹角伍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关于绿化管护期年限均调整为“1年”。
注:本答疑及补遗(一)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