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1)资格要求: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b以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总公司针对本次征集活动的唯一授权书(如同一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的分公司同时参加,则全部否决)。 C 以代理供应商参与的,需承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须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签字)、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以厂家投标的,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不能提供的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需提供投标产品标的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了至少各5个投标产品制药企业、药检所销售合同,需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范围页、签字页,业绩(含评分细则中的业绩,本次投标代理的业绩合同或原厂的直销业绩合同(需在合同中体现最终用户的名称))。 (3)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a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b 供应商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