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至创新道路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001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至创新道路工程已由南宁市兴宁区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至创新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兴发改投资〔2021〕20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南宁市兴宁区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至创新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兴发改投资〔2022〕19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修建道路全长 4.1 千米,路基宽 7.5 米,路面宽6.5 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30km/h。 2.2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至创新道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 3 年(2022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年度******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8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一条4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公路(含)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提供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出具的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C级和D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为:按照①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市2024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登记情况的通报》的规定执行;③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主要人员,应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报送《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的信用等级为准。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nnggzy/)上发布。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工标准厂房工业研发1号楼二层201号房 | 地址: |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宅楼二层203房 |
邮编: | 530024 | 邮编: | 530000 |
联系人: | 吴狄 | 联系人: | 石彦霓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交易服务单位: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 |
交易服务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 行政监督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 63 号 |
行政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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