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项目升级改造——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信息系统改造项目”的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项目升级改造——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信息系统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安排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西财社发[2025]152号)文件精神,现需对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信息系统改造项目进行招采,对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输血系统和手术麻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4.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关于安排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西财社发[2025]152号)文件精神,现需对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信息系统改造项目进行招采,对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输血系统和手术麻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该项目是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项第6条规定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度假区庄董西路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9-11至2025-09-1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庄董西路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刘懿莹
联系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67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旅游度假区曼弄枫山水林溪7-06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单一来源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