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委各部门,政府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白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62号)要求,******办公室对制发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办公室决定废止的行政规性文件目录 (3件)
******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1
******办公室决定废止的行政规性
文件目录
(3件)
1.******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白政办发〔2021〕45号)
2.******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公共泊车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白政办发〔2021〕9号)
3.关于印发《正镶白旗新能源服务业企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白政办发〔202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