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2025年度化学药剂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安岳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第一条“采购清单”;
2.2招标控制价:最高总价限价为347632元;最高控制单价见第五章第一条“采购清单”;
2.3供货周期:按需供应,自送第一次货起1年(12个月);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满足后述物资应具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的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清单中易制毒、易制爆类型的特殊药剂须具有备案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具有有效的化学药剂经销、运输资质;
3.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近******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至今)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或污水处理厂的药剂销售业绩并提供供货量数据。附合同主要页(可抹去价款)或中标通知书,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还要求投标人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2 月 05 日至 02 月 17 日登陆阳光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招标人(或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未在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2 月 18 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年 0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E-mail):******
2025 年01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