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4〕14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020-440500-76-01-085630。本招标项目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施工,是上述批复项目的潮州段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水利厅关于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建设函【2025】550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潮州段总投资中,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按该段总投的7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投资由潮州市负责筹措落实。本招标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工程规模: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治理范围起于韩江上游梅州市五华县蕉洲河,止于韩江下游汕头市河口五闸,由梅州段、潮州段和汕头段组成,治理河长63.5公里,整治堤防总长度75.59公里。其中,本招标项目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潮州段),规划整治堤防总长度43.95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 56766.36万元。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堤防达标加固、险工险段防护、穿堤涵闸加固(重建)工程措施,完善韩江干流潮州段的防洪体系,提高沿江两岸的防洪能力。
2.2.2工程等别和标准:
(1)意东堤和东厢堤东溪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本次仅进行堤身、堤基防渗处理,维持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不变。韩江南北堤城堤(海事码头~青龙庙)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本次仅进行护岸修复,维持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不变。
(2)韩江北溪左岸(龙宫山至下洋围、秋北堤官塘镇段和铁铺镇段)和韩江北溪右岸(东厢堤北溪堤、秋西堤)等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经复核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
(3)各穿堤涵闸(涵管)的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一致为2级。
2.2.3主要建设内容:潮州段治理堤防41.983公里,重建、加固涵闸19座。
2.3招标范围:1.堤身加高培厚长31.026公里,护坡长35.373公里(其中迎水侧23.318公里、背水侧12.055公里),堤顶道路长29.25公里,护岸长10.33公里。2.挡土墙长5.61公里,防浪墙长9.11公里。3.重建水闸3座,加固涵闸16座。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有关资料说明。
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
(1)意东堤和东厢堤东溪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本次仅进行堤身、堤基防渗处理,维持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不变。韩江南北堤城堤(海事码头~青龙庙)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本次仅进行护岸修复,维持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不变。
(2)韩江北溪左岸(龙宫山至下洋围、秋北堤官塘镇段和铁铺镇段)和韩江北溪右岸(东厢堤北溪堤、秋西堤)等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经复核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
(3)各穿堤涵闸(涵管)的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一致为2级。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01元【①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11元,(其中:水利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99元,房建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71390.88元;水利部分暂估价******.07元,房建部分暂估价30040.40元);②不列入本次审核范围的设备部分金额为******.90元】。不列入本次审核范围的设备部分、水利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房建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部分暂估价、房建部分暂估价不参与价格竞争。不列入本次审核范围的设备部分参照暂估价定价方式及结算原则,由中标人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第十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本项目只设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 版)》,咨询电话0768-******)。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水务局
地址:潮州市枫春南路吉园街1号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10号嘉丽苑418-42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 系 人:龚工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768-****** 电 话:******
2025年10月21日